北京市私人调查:为什么要对外做知识产权布局?
我们以某知名奶茶曾经遇到的窘境为例:某奶茶品牌曾是台湾较为知名的品牌,一直未在中国大陆进行商标注册。大陆商家看到商机,用该品牌注册企业字号,并在大陆以自己的名义发展该品牌的加盟商。台湾企业进驻大陆后,一面发展自己的加盟商,另一面委托公司对大陆自行发展商家进行诉讼清理。因为没有注册商标,只得用著作权对大量店面进行诉讼。但不料大陆盗版企业先行以著作权为由诉讼一家台湾加盟商并胜诉,判决将其著作权判为大陆企业侵权方所有,导致该台湾奶茶企业的大一批诉讼一审均以败诉告终。“真的”成了“假的”,“假的”到反成了“真的”。
若是该品牌在台湾申请注册马德里商标,或者尽早在大陆注册商标,早一步做了知产布局,便不至于有如此结果。甚至直到今日,我们依然检索到,有大量的企业和个人以该品牌文字部分在大陆正在注册同名商标。
因为缺少前期知产布局,而导致后期企业、项目运作中遇到问题,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。亚欧一直认为,知产布局不是拿来做诉讼的,而是尽量避免他人侵权的。到诉讼时不惧怕知产诉讼的。前期做好知产布局,对侵权方是不敢侵权的威慑,对企业内是避免核心竞争力流失的命门。